电力改革应致力于打破垄断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进一步破除各种形式的行政垄断。电力体制改革也日益受到社会各个方面的关注。
自2002年国务院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以来,虽然电力体制改革在“厂网分开、主辅分离、输配分开、竞价上网”方面有了很大进展,但离预期目的还有一定差距。笔者认为,电力体制改革应该达到“打破国企电力垄断,建好‘两张电网’,做到两个分离,实现平等竞争,降低电力价格,提高服务质量”的目的。
打破国企电力垄断,鼓励地方及民营企业参与竞争。
这一点非常重要,垄断打不破,电力体制改革喊得再多,也只能是画饼充饥。
电力体制改革要打破电力垄断,就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一方面,打破国企电力独大的绝对垄断,为发电企业竞争上网奠定坚实的基础,做好充分的准备。允许建设地方电网和民营电网,在互惠互利、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大前提下,实现国家电网、地方电网、民营电网的科学并网。另一方面,打破国有五大发电集团公司对发电业务的相对垄断,允许地方、民营电厂参与和五大发电集团电厂的竞价上网竞争,允许在竞价上网的基础上优胜劣汰。
至少建好国家和地方两张电网,形成电网之间的竞争格局。
市场经济就是竞争经济,要实现竞争就必须有竞争对手,如果只有国有电网,是不会产生市场竞争的,垄断自然不言而喻了。
实践证明,只有通过竞争,电力产品的销售价格才能够下降,社会、企业、老百姓才能够得到实惠,电力市场公平竞争的格局才会形成,电力产品的使用成本才会下降。
在经济许可的情况下,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允许地方及民营企业建立电网,由政府主管部门做好电网内部的连接和电网之间的连接并网,以形成输电电网的竞争,为竞价上网打通竞争的通道。
建好电力高速公路,打造安全输送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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