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充电产业为新常态经济“充电”

充电站桩等基础设施是推广新能源汽车的前提。推进充电站桩等设施建设,既有利于解决电动汽车充电难题、为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扫清道路,同时对于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实现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基础设施,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充电站,必须由政府首先解决电力接入规划改造、廊道通行和土地占用难题。充电站与加油站既相同又不同,不同之处在于汽车充电时间长,车主需利用停车时间充电,因此充电站大都建设在停车场,并且接入公共电源。这就需要政府规划部门调整原有城市规划,在已有各类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公交场站、社会公共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改造配建充电基础设施。在新的城乡规划中预留充电建设条件。
政府还应协调解决建设充电站的用地问题,事先要将其纳入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范围,按照加油加气站用地供应模式安排土地供应,允许土地使用权取得人与其他市场主体合作,按要求投资建设运营充电基础站。
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快制修订充换电关键技术标准,完善有关工程建设、运营服务、维护管理的标准。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建设改造充电基础设施,健全电动汽车和充电设备的产品认证与准入管理体系,促进不同充电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提高设施通用性和开放性。
在融资方面,金融行业开发多种融资渠道,推广股权、项目收益权、特许经营权等质押融资方式,加快建立多层次担保体系,积极推动设立融资担保基金,拓宽投资运营企业与设备厂商的融资渠道;政府应充分发挥市场主导作用,通过面向全社会的公开招标等程序,选择合格的PPP投资建设伙伴;以合同形式确立科学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和经营期限等内容,规定清楚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赔偿事项,依照法律严格执行合同。支持经营企业结合“互联网+”,创新商业合作与服务模式,创造更多的经济社会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
社会资本投资经营充电站,必须处理好与电网企业的合作关系。做好配套电网接入服务。鉴于以往民营加油站与石油部门合作关系不顺以及国家电网企业也经营充电站的前提,要划清充电站与电网的边界,规范两类充电站之间的平等关系。电网企业要加强充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确保电力供应满足充换电需求;要为充电基础设施接入电网提供便利条件,开辟绿色通道,限时办结。电网企业负责建设、运行和维护充电基础设施产权分界点至电网的配套接网工程,不得收取接网费用,相应资产全额纳入有效资产,成本据实计入准许成本,并按照电网输配电价回收。
总而言之,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是一项全社会各方面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齐心协力、共襄盛举,才能使这项产业成为新能源汽车的动力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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